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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
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四日 健康版
偷了就爽 問題出在哪
媒體報導,南部ㄧ名婦人因偷竊後有助睡眠,半年來在各大百貨公司行竊,雖多次失風被捕,仍衝動無法克制;聲稱:只要偷一件小東西,就好舒暢。明知違法卻無法控制。
這究竟是單純的竊盜犯行,還是當事人所抗辯的『罹患憂鬱症後的失控行為』,引起社會大眾的好奇與議論。

其實,許多的心理疾患都可能使人傾向於反覆偷竊︰例如,患有躁症的病人,有時會因為過度的自我膨脹、尋求刺激、認知扭曲而犯下竊刑;精神分裂症的個案,可能因為判斷力、現實感的退化,在欠缺周詳計畫下,倉促犯案;重度憂鬱症的病人,也許會以偷竊行為來舒緩情緒或尋求懲罰;有些反社會人格違常者、藥物濫用者則可能因為經濟上的私慾而成為慣竊。

然而,臨床上存在一種較為特殊、罕見的心理疾患─『偷竊癖』。患者偷竊的理由並不是覬覦所偷東西的價值,也不是為了生活上的實際需要;然而,ㄧ旦偷竊的慾望悄然上身,ㄧ股無法抗拒的莫名衝動便會驅使患者ㄧ步步墜入犯罪的深淵。特別的是,只要偷竊得逞後,那股高漲難耐的偷竊衝動與焦慮感,就會雲淡風輕,患者將會重新感到滿足與放鬆。

聽起來似乎荒謬,但偷竊癖患者幾乎都是慣竊。承受失風被捕、名譽蒙羞的高度風險,往往只是為了占有一些對自己毫無價值的東西。這種偷竊的衝動可能因為特殊的情境而誘發(超市、大賣場、精品店),也可能因些特定的商品而出現(太陽眼鏡、書籍、化妝品)。渴望偷竊的頻率因人而異,有些患者可能高達一日數次,幾乎整天都想『偷』。影響所及,患者在職場工作、人際關係、家庭生活等領域常無法全力以赴,表現大打折扣。

臨床上,對於偷竊癖的治療主要著重於行為治療與藥物治療。前者包括系統化減敏法(控制犯行前高漲的焦慮感)、注意力移轉(衝動出現時作鎮定呼吸)、反向條件制約(想偷竊時看坐牢的畫面);後者,可能根據患者衝動、焦慮等病理特徵,合併使用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、情緒穩定劑等藥物治療。患者的偷竊行為與衝動控制能力多能因此而有明顯的改善。

值得強調的是,絕大多數的偷竊都是單純的犯罪行為,偷竊者為了獲取商品、經濟利益、滿足報復心態等,和上述所提到的心理疾患並無關係。許多犯案者,每每以罹患精神疾病、精神耗弱為由來抗辯,但總是難逃執法者的法眼。相反的,如果患者確實具有本文描述的特殊症狀與病理特徵(附表),懷疑是偷竊癖作怪,就應該積極就醫,以免因一時的衝動難耐,鑄下大錯而悔恨莫及。

附表
一、 你經常出現無法抗拒的偷竊衝動。
二、 這些東西對你來說並無使用上或經濟上的價值或需要。
三、 在偷竊之前,你會感受到極度的焦慮感。
四、 完成偷竊後,你會感到愉快、放鬆、滿足。
五、 偷竊的行為並不是為了報復他人或表達憤恨。
上述表徵,若出現三項以上,您可能存有潛在地偷竊癖問題,應尋求專業治療與輔導。